淄博市 门诊统筹药店购药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可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享受,也可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享受。

 

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需首先到二级及以上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凭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开具可以流转的电子处方,经医院药师审核处方后,上传至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参保职工可通过“淄博医保”微信小程序,处方流转功能查看可购药的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到相关药店出示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处方下载、审核,完成购药结算。具体流程:

 

就医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可以直接到各级医保服务大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定点药店进行现场咨询,也可拨打医保统一服务热线“3120000”进行电话咨询。


附件:

  1. 1.实现电子处方流转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表.xlsx
  2. 2.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信息表.xlsx


相关业务链接:

  1. 淄博医保查询·医保服务(小程序)

来源: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