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办理指南


01、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同为一个法人的借款人在同一贷款期限内不能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02、适用对象

 

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03、享受条件

 

1.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04、发放标准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05、流程材料

 

1.企业法人的《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

 

2.企业职工花名册(应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3.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类别证明材料;

 

4.企业财务报表。

 

06、经办渠道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的个人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事窗口和经办银行基层网点等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申请。

 

07、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