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 文博系列职称评审、文博系列职称认定、联系电话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文博行业特点,设置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四个专业类别。

 

评审条件

 

(一) 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评审文博系列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文博事业贡献力量。

 

(二)学历条件

 

申报评审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其他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文博工作须满1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文博工作须满3年。

 

(四)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技术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学术论文,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正规专业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具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本专业具有代表性的专业论文或译文1篇。

 

2.在省级以上综合性报刊理论版发表专业论文或译文1篇。

 

论文是指任现职期间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在有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专业大报的学术版面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五)工作能力条件

 

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文博行业发展现状,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在上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本专业工作。

 

在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或者能够较为熟练解决常见的技术问题、取得某些技术成果;或者作为参与人完成一定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或项目,能够独自承担部分工作;具有指导下一级开展工作的能力。

 

(六)考核条件

 

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均须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文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当不少于60学时,其中,文博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学习内容以《全国文博网络学院》课程为主。

 

文博系列职称的认定

 

1.大专、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管理员职称;

 

2.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助理馆员职称;

 

3.博士研究生,可认定馆员职称。

 

申报程序

 

个人自主申报、实行民主评议、逐级审核申报、收审和报送材料。

 

各县(市、区)、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将申报评审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评审会审核。

 

1.表格下载: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等,请登录临汾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

(http://wlj.linfen.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

 

2.报送时间: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

 

3.报送地点:临汾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临汾市开发区河汾路西大街投资大厦14层1411号)

 

联系电话:0357-2221500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357-2091906

市纪委驻市文旅局纪检组:0357-2225569


来源: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