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 政策解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人社部印发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两指引一指南”主要内容为:

 

一、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企业范围

 

文件所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指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

 

文件所称企业是指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

 

二、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

 

(一)休息制度。指引要求,企业要制定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办法,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确保劳动者获得必要休息时间。

 

(二)工作时间计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包括当日累计接单时间和适当考虑劳动者必要的在线等单、服务准备、生理需求等因素确定的宽放时间。在线时间和线下接受常规管理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在接单时间内执行订单任务期间可获得连续较长休息时间的,该休息时间可不计入工作时间。

 

(三)关于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最长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一是企业与工会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平等协商合理确定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最长工作时间;二是劳动者达到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最长工作时间的,系统应推送休息提示,并停止推送订单一定时间。

 

(四)工作时间台账。企业要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接单时间台账,确保劳动者可通过APP自主查询完整记录。

 

三、关于劳动报酬

 

(一)协商确定劳动报酬。企业与工会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平等协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规则,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合理劳动报酬。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三)法定节假日的劳动报酬。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企业应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

 

(四)支付保障。企业应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报酬清单;平台企业要对用工合作企业按时足额发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关于制定和修订劳动规则

 

(一)劳动规则含义。劳动规则是指平台企业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网约服务,进行工作调度和劳动管理时所依据的规章制度、格式合同条款和算法规则等。

 

(二)制定、修订劳动规则要求。一是要提前通过应用程序弹窗等显著方式向劳动者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确定实施前,至少提前七日向劳动者予以公示。二是平台企业拟调整经营方式或制定、修订劳动规则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了解或应当了解平台用工合作企业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重大制度规则调整的,要开展风险评估,并提前七日向服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听取意见建议。

 

(三)劳动规则公示。平台企业要在应用程序等显著位置公开与劳动者基本权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格式合同条款、算法规则及其运行机制等内容,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够随时方便查看完整内容,并提供反馈有关意见建议的渠道。

 

五、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

 

(一)平台企业维权服务。平台企业要建立健全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申诉机制,畅通线上和线下沟通渠道,鼓励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成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提供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纠纷调解服务。

 

(二)工会组织维权服务。工会组织要积极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困难;要加强对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履行用工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平台企业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商机制,代表或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恳谈会、集体协商等活动。

 

(三)有关部门和组织维权服务。

 

1.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级各类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协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置换。

 

2.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符合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可向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符合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符合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事项,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4.可依法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5.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救助。

 

六、推荐签订电子劳动合同/书面协议

 

目前,兵团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内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可通过通过兵团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依法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书面协议。签订电子劳动合同/书面协议仅需四步:

 

(一)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www.xjbthrss.gov.cn),在“劳动关系-劳动用工备案”中进行单位基本信息备案;通过首页入口进入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并上传企业签章和营业执照,进行企业认证;

 

(二)用人单位根据需求在电脑端选择相应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填写劳动合同信息,并向劳动者推送电子劳动合同签订短信通知;

 

(三)劳动者点开“兵团12333”微信公众号,按照“自助服务—掌上办事—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步骤,查看劳动合同内容,确认内容无异议后,经短信验证身份、手机端签名即可完成签署;

 

(四)用人单位在电脑端打开劳动者已签署的合同文本,确认无误后完成用人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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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局
发布: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