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 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热点问答:门诊慢特病如何申请、资格认定、医保待遇报销…


门诊慢特病如何申请?

 

个人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自行前往咸阳市统筹区二级以上医院医保科申请。

 

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有何规定?

 

申请鉴定材料包括四类:基本材料,包括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身份证明;申请材料,包括门诊慢特病申请鉴定表及相关病历等材料;病历材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等;个别病种鉴定中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其它部门、其它保险类型需说明的材料等。

 

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范围是什么?

 

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包括与疾病相关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医疗费用。与疾病无关或上述目录外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费用不予支付。

 

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有何规定?

 

申请通过后,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患者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以根据自己病情需要选择我市任意一家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起付标准金病种仅限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个人承担费用后,剩余部分由定点医药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结算。

 

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以自然年度为待遇周期。参保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有起付标准金的病种次月开始享受待遇(住院期间除外),无起付标准金的病种当月享受待遇(住院期间除外)。初次认定门诊慢特病身份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为该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月平均值乘以剩余月份数确定,起付标准金按30元乘以剩余月份数确定。新政策执行后,原享受门诊特殊病人员所对应的病种起付标准金为30元乘以当年未享受月份数,对应的病种无起付标准金的不再支付起付标准金,统筹费用累加计算。

 

门诊慢特病可否申请两种?

 

参保人员罹患多种门诊慢特病,在我市保障病种范围内的,允许同时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只计一次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申报病种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加第二个病种限额的1/2确定。参保人员申请的病种中包含一种既无起付标准金又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只计一次起付标准,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统筹待遇同时享受时怎么办?

 

职工符合门诊慢特病规定发生的医药费用,执行门诊慢特病支付政策,超过对应病种年度限额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可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支付(单笔门诊慢特病结算后,个人承担部分不得纳入门诊统筹结算);在门诊产生的其他费用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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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