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保:职工门诊报销热点问答


2024年1月1日起,烟台市再次提高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小编整理了参保职工们关心的报销结算热点问题,快来看看吧

 

哪些群体可以享受我市的职工普通门诊报销

 

参加烟台市职工医保且正常享受待遇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离休干部、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和建国前老工人门诊保障待遇按原政策执行。

 

在哪些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参保职工在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费用均可按规定报销。参保职工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点击“微官网”—“职工普通门诊定点”或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查询全市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参保职工异地就医是否可以享受职工普通门诊待遇

 

(1)参保职工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执行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2)临时外出就医(省内无需备案,省外需办理备案)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10%后,执行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相关业务链接:

  1. 烟台医保查询·医保服务(小程序)

来源: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