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保: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如何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1、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如何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

 

第一种,在省内定点医院确诊。参保人在省内具有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的医院确诊恶性肿瘤需要进行门诊放化疗治疗的,可在医院直接申报门诊慢特病认定。

 

第二种,在省外定点医院确诊。参保人在省外符合条件的定点医院确诊恶性肿瘤需要进行门诊放化疗治疗的,可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自助申报,或携带确诊病历、相关影像理化检查资料等材料,到我市具备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的医院申报。可线上自助申请,具体流程如下: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点击“我要办”——点击“门诊慢特病”认定,上传相关材料。

 

2、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门诊慢特病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1)经三级医院确诊并持有因该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的病历(首页及出院小结)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

 

(2)病理或细胞学检查报告单,若无病理诊断,提供相关影像、理化检查资料。

 

(3)参照恶性肿瘤治疗的良性肿瘤须提供明确的三级医院肿瘤相关专科医师或外科医师制定的放化疗治疗方案或治疗意见。

 

3、恶性肿瘤放化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有效期是多少?

 

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停止享受待遇资格,仍需继续进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治疗的,需重新申请,审核通过后方能继续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4、恶性肿瘤患者在哪些定点机构进行放化疗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二级及以上具有恶性肿瘤门诊慢特病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

 

5、恶性肿瘤放化疗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是什么?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85%、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80%。

 

6、门诊慢特病待遇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二者可以兼得吗?

 

参保患者发生的恶性肿瘤放化疗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范围之外的门诊医药费用,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7、在异地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化疗,如何享受报销待遇?

 

已通过恶性肿瘤放化疗门诊慢特病认定的参保患者,在全国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定点机构进行放化疗治疗,持社保卡(或者医保码)可直接结算;如遇特殊情况,未持社保卡(或者医保码)直接结算的,可回连手工报销。

 

重要提示

 

办理异地安置备案的参保患者在异地门诊进行放化疗治疗时,请提醒医院工作人员,一定要按其认定的恶性肿瘤放化疗门诊慢特病编码(省内为M00501、省外为M00500)结算,这样才能享受到门诊慢特病待遇。否则,如果先享受了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就无法再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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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连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版)

来源: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