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须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人:

 

自2022年起,失业保险改用省级系统处理业务,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时间也随之调整:失业保险待遇自申请次月开始发放,每月发放一次,月底之前完成发放(节假日顺延)。如月底未收到待遇,请及时联系所在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维护发放信息,维护后次月底前再次发放(节假日顺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4年1月起,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7827元。

 

附件:各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