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 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事项简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提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提供《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登记表》或《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

 

3.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退休的,提供人事档案;

 

4.有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的,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5.是独生子女父母的人员,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 (减)明细表》《在职转退休人员信息复核名册》(灵活就业人员不需提供)。

 

办理机构及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2号窗口。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窗口反馈办理结果。

 

收费以及标准:

 

免费。

 

咨询查询途径: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2号窗口。

 

2.咨询查询电话:12333、0875-2165812。

 

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12333、0875-2239000。

 

2.现场投诉: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北行30米右转东行100米。

 

3.信函投诉:请将信函邮寄至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邮编678000。


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