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指南


一、参保范围

 

户口或常住地在师市辖区内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一览表

 

 

三、注意事项

 

1.缴费人员必须与税务系统签订代扣协议,首选社保卡,其次是储蓄卡。税务代扣协议可在手机微信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中进行查询、签订或修改。

 

2.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先缴纳医疗保险费,后住院报销医疗费。因本人原因中断缴费造成无法正常享受或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由本人负责。

 

3.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置6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逾期1个月以上未按规定缴费的,暂停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6个月以内按规定补清缴费的,可恢复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期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予以支付;逾期6个月以上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中断,中断后又要求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设置6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正在享受失业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大额保险由税务生成批扣清册或由本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自主完成缴费业务;医疗保险费由失业金进行代缴。享受失业待遇期间,个人无需到社保中心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失业待遇期满后,由税务生成批扣清册或由本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自主完成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5.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每月10日、20日由税务部门生成批扣清册扣费或10日至25日由本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自主完成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相关业务链接:

  1. 新疆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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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