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 因未认证停发养老金怎么办?完成认证后,最晚于次月即可自动恢复并补发待遇…


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待遇领取人员的合法权益,2023年9月,包头市本级及各旗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对部分未按要求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进行了暂停待遇处理。如您已经因未认证暂停待遇,请按点击查看认证操作流程所示的流程完成资格认证,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最晚于次月即可自动恢复并补发待遇。

 

使用“内蒙古人社”手机APP完成认证后,您可以在“服务”-“养老保险”-“认证记录查询”模块查看到认证成功的记录。

 

长期失能或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手机APP自助认证的,可以由家属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附件在下方),送达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社保中心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69612

昆区人社局:5990224

青山区人社局:3616556、3616479

九原区人社局:7165500

东河区人社局:6180031、6180100

高新区人社局:5112236

土右旗人社局:8880256

达茂旗人社局:8422136

固阳县人社局:6860093

石拐区人社局:2730830

白云区人社局:8518753、8556508


附件:

  1. 附件: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人社APP下载·内蒙古12333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