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失业金领取人员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2023年版)


申请对象

 

1.企业在职职工;2.参保失业人员。

 

申请条件

 

1.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证书申领补贴时,参加失业保险累计在1年以上;参保失业人员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取得的证书(以证书标注发证日期为准),且证书在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能查询到。

 

2.补贴证书类别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级别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3.申领人必须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以证书标注发证日期为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 1000元;

中级(四级) 1500元;

高级(三级) 2000元

 

申请资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

 

政策执行期限

 

2023年12月31日

 

申请方式

 

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点击“微申报”后再点击“失业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或者在互联网搜索“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服务→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也可持申请资料到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的就业局窗口进行现场申请。

 

全市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巴州区 0827-5239953

恩阳区 0827-3369880

南江县 0827-8230648

通江县 0827-7221353

平昌县 0827-6225903

市本级 0827-5775702、5775748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公共就业创业网上办事大厅
  2. 四川e就业(APP小程序)
  3.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系统

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