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失业金领取人员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2023年版)
申请对象
1.企业在职职工;2.参保失业人员。
申请条件
1.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证书申领补贴时,参加失业保险累计在1年以上;参保失业人员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取得的证书(以证书标注发证日期为准),且证书在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能查询到。
2.补贴证书类别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级别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3.申领人必须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以证书标注发证日期为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 1000元;
中级(四级) 1500元;
高级(三级) 2000元
申请资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
政策执行期限
2023年12月31日
申请方式
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点击“微申报”后再点击“失业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或者在互联网搜索“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服务→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也可持申请资料到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的就业局窗口进行现场申请。
全市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巴州区 0827-5239953
恩阳区 0827-3369880
南江县 0827-8230648
通江县 0827-7221353
平昌县 0827-6225903
市本级 0827-5775702、5775748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