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申请生育补助金办事指南(2023版)


★申请条件

 

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性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一次性发放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1773元×3个月)。

 

★申请资料

 

凭住院发票原件、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申领人出院的60天之内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

 

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点击“微申报”后再点击“失业服务→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补助金申请”或者在互联网搜索“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服务→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补助金申请”,也可持申请资料到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的就业局窗口进行现场申请。

 

★全市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巴州区 0827-5239953

恩阳区 0827-3369880

南江县 0827-8230648

通江县 0827-7221353

平昌县 0827-6225903

市本级0827-5775702、5775748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公共就业创业网上办事大厅
  2. 四川e就业(APP小程序)

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