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 2023年灵活就业个人参保人员缴费档次标准及缴费金额、2023年补差、2022年补缴…


我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已公布,自9月起可按新标准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补缴2022年度费款同步开展。

 

一、缴费档次及金额

 

 

二、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补差

 

灵活就业人员补差数据由税务部门生成,缴费人可通过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辽事通APP”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办税服务厅等缴费渠道按属期顺序一次性或多次缴纳费款。

 

三、补缴2022年度费款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部分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办〔2022〕22号)的要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经办机构已将补缴信息发送至税务机关,缴费人可通过批扣以外的缴费渠道补缴2022年灵活就业养老。若补缴档次或金额与实际不符,请缴费人前往参保经办机构申请调整,调整后通过税务部门缴费。

 

四、缴费截至期限

 

请缴费人在2023年12月20日以前完成2023年度缴费及2022年度费款补缴。



相关业务链接:

  1. 辽宁税务·社保缴费(微信版)
  2. 辽宁移动办税APP下载·辽宁税务

发布: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