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 2023年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设定依据
对毕业学年的省内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低保家庭、脱贫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孤儿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学籍在盘锦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
3.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
4.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5.残疾毕业生;
6.烈士子女毕业生;
7.孤儿毕业生;
8.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1200元/人
五、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证、低保边缘证、残疾人证及户籍地相关部门开具的困难情况证明或申请助学贷款相关材料;
3.《盘锦市应届困难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0)。
六、办理地点
工作所在地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七、办理时间
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八、联系电话
市本级:0427-2823379;
盘山县:0427-5586088;
双台子区:0427-2361353;
兴隆台区:0427-2860220;
大洼区:0427-3530693;
辽滨经开区管委会:0427-3400066;
高新区管委会:0427-2875266。
九、办理流程
1.学校初审;
2.市级人社服务机构审核;
3.审核合格人员公示;
4.市级财政复核并拨款;
5.兑现资金。
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