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计发工资的,工资如何支付?


《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七条,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计发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预付劳动者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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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