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一、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一)不属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我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非我市户籍的大中专学生。

(三)已办理我市居住证的常住居民、港澳台居民和已取得永久居留身份的外籍人员。

(四)已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外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二、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收,合计每人410元

 

三、参保资助标准

 

(一)具有我市户籍,且经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可享受参保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脱贫人口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城市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脱贫人口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中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给予372元(含长期护理保险3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38元;对其他脱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296元(含长期护理保险3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114元。居民医保资助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和各县(市、区)财政负担。长期护理保险资助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资助。

 

(二)具有我市户籍,且经卫健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父母,个人缴纳380元,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所需资金由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和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三)各县(市、区)批准的其他困难对象资助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自行承担。

 

(四)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可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给予资金扶持。

 

四、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

 

五、参保缴费渠道

 

(一)正常续保城乡居民:已在我市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不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

 

(二)新参保和断保接续缴费城乡居民:在我市新参保、断保后续保或参保登记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地)有变更的城乡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按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

 

(三)大中专院校学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四)大中专院校学生中的困难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五)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1、线上缴费渠道: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及APP)、河北移动APP、冀时办APP、云闪付APP、便捷式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缴费。

 

2、线下缴费渠道:可就近在办税服务厅或合作银行窗口办理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北税务·社保缴费平台(微信版)

来源: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