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 医保什么时间缴费,缴费后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待遇?


1.职工医保

 

单位职工从进行参保登记的次月开始按月缴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第二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从进行参保登记的次月开始按月缴费,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暂停其职工医保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的,补齐欠费后,恢复其职工医保待遇(含欠费期间);欠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自动退出职工医保,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再次参加职工医保的,按新参保办理。

 

2.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至12月,原则上不延长缴费期,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等待期后至当年12月31日的相应医保待遇。除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外,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缴费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来源: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