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办理程序…


1、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在校生大学生、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人员、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创办的经营主体。

 

2、享受条件

 

在昆山市范围内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自办实体名下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与领取的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相一致,且法人未发生过变更的,并遵循以下条件:

 

创业主体在本省范围内仅可领取一次,限定营业执照注册地申请;同一单位仅可享受一次一次性创业补贴;自办实体需在注册时间(成立日期)3年内提出申请;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经营主体申领补贴的,初次登记失业时间需早于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

 

3、补贴标准

 

一次性全额发放,10000元。

 

4、办理程序

 

企业主体向注册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工作人员走访核实,区镇人社部门初审通过,市级人社部门复审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至单位对公账户。

 

5、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法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毕业证、纳税证明、《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学位证书、纳税证明、《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4)在校大学生: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所在高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在校参保证明、纳税证明、《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5)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和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法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6、咨询热线

 

57509351 市人管中心创业指导科


来源: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