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失业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


2021年10月,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上线。2022年3月起,江苏省内失业保险缴费/待遇已实现省内数据互认,无需办事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系统自动读取办事人员在省内其他统筹区的缴费和待遇情况,经办机构间相互确认系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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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