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医保:新生儿和孕期已满24周的未分娩胎儿可以参保吗?


答:可以。

 

(1)已出生的新生儿

 

已出生的新生儿需报销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的,应在出生后1年内补办出生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完成参保缴费后可凭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超过出生后1年期限的,不允许补缴出生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已出生的新生儿可由监护人通过线上渠道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或线下渠道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

 

(2)未分娩胎儿预参保

 

参保人孕期已满24周的,可在新生儿出生前提前为未分娩的胎儿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完成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联网结算,监护人无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

 

办理未分娩胎儿预参保流程具体如下:

 

1、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孕期已满24周的诊断证明或B超检查报告、银行卡复印件(用于办理银行代扣手续)等资料到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填写《阳江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

 

3、医保经办业务人员为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并将医保信息系统登记的胎儿预参保身份号码和姓名等信息填写在《阳江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中并加盖公章;

 

4、参保人按照医保经办业务人员提供的胎儿预参保身份号码和姓名通过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完成参保缴费后,参保人分娩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窗口提供《阳江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新生儿从出生当天起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即可以实现“一站式”联网结算。

 

温馨提示:未分娩胎儿预参保登记暂未开通线上参保登记渠道,参保人需到线下服务窗口办理。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医保·广东医保服务(小程序)

来源: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