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 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2023年度还有未缴费时段的,要抓紧时间缴纳养老保险费!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8号)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重要提醒:如果2022年、2023年度还有未缴费时段的,要抓紧时间缴费,2024年1月1日后将不能补缴以上时段未缴的养老保险费!

 

01、参保方式

 

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网上办理参保手续。

 

02、缴费标准

 

按照规定,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档缴费,多缴多得。

 

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最低月缴费金额:

4494*20%=898.8(元)

 

最高月缴费金额:

24042*20%=4808.4(元)

 

03、缴费途径

 

1、线上缴费

 

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缴费。

 

2、线下缴费

 

可持本人身份证自行前往参保地缴费合作银行网点柜面办理。

 

温馨提示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最长可按年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除国家特殊规定外,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

 

千万别为了图省事,花钱找社会机构代缴社保费,不然可能钱财、权益两空!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缴费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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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