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 一次性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吸纳就业补贴…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返还条件

 

2022年1月—12月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截止2022年末无历史欠费的企业(单位),参保事业单位除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按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确定。注:裁员率按2022年度企业(单位)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022年度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年平均人数比率确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范围的企业(单位)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企业信贷诚信情况比对发改委信用数据库“信用中国网”(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二、返还标准

 

(一)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二)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三)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执行。

 

三、申报材料

 

 

四、申报方式

 

(一)免申即享:参保企业(单位)配合参保地经办机构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直接办理。

 

(二)线下办理:参保企业(单位)填写《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申报审核表》交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三)线上办理:参保企业(单位)在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点击“单位服务”,再点击“失业待遇服务”,选择对应业务办理。

 

政策执行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2023年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专项排查清理期间各劳务派遣单位暂停申请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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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补助条件

 

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且经办机构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注: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给企业。

 

三、申报材料

 

 

四、申报方式

 

(一)免申即享:参保企业(单位)配合参保地经办机构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直接办理。

 

(二)线下办理:参保企业(单位)填写《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审核表》交参保地失业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三)线上办理:参保企业(单位)在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点击“单位服务”,再点击“失业待遇服务”,选择对应业务办理。

 

政策执行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2023年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专项排查清理期间各劳务派遣单位暂停申请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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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提升补贴

 

一、补助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时处于失业保险金领取状态);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在申请时,以12个月为最后期限(以证书封面标注的日期为初始时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二、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统一分为三档: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三、申报材料

 

申领人身份证、社保卡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一)线下办理:申领人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经办窗口现场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二)线上办理:在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点击“个人服务”,再点击“失业待遇服务”,选择对应业务办理;或在微信上搜索“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登记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微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自行申报。

 

政策执行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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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

 

一、申领条件

 

单位设置公益性岗位并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结合实际参照最低工资标准而定。

 

(二)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不高于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申报材料

 

劳动合同、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下办理:申领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园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二)线上办理: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实名认证后选择对应业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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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条件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进行灵活就业并购买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对单位按其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

 

三、补贴时限

 

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材料

 

单位提供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参保缴费明细账单等;个人提供灵活就业材料、参保缴费明细账单等。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下办理:申领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园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二)线上办理: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实名认证后选择对应业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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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

 

一、申领条件

 

通过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二、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标准执行到2024年底)。

 

三、申报材料

 

见习人员名单、见习协议、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毕业证书(失业青年不提供)、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下办理:申领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园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二)线上办理: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实名认证后选择对应业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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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领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补助标准

 

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中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群体5人(含)以上、个体工商户吸纳符合条件群体3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均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退役军人退役证明材料、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申报方式

 

(一)线下办理:申领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园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二)线上办理: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实名认证后选择对应业务申报。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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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

 

一、补贴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脱贫人口放宽至6个月)。

 

2.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3.大学生: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需先在公共就业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等方式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在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二、补贴标准

 

1.大学生: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其中,领办、创办现代农业、特色文旅、养老家政服务、电子商务企业的,一次性发放创业补贴1.5万元/项目,领创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标准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每人1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大学生: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或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等;

 

2.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创业补贴申报表等。

 

四、申报方式

 

(一)线下办理:大学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向创业地所在区市县(园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在校大学生由学校受理),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所在区市县(园区)农民工服务中心申请;

 

(二)线上办理: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实名认证后选择对应业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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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请条件

 

(一)个人

 

1.属于重点群体,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

 

1.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其中,2023年2月6日-12月31日发放的贷款,个人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为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为4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个人创办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类型证明(高校毕业证或退役证等)、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等;

 

2.小微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当年吸纳符合条件职工花名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社保凭证、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等。

 

四、申报方式

 

(一)线下办理:向创业地所在区市县(园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二)线上办理: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实名认证后选择对应业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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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补贴

 

一、补贴条件

 

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广安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二、补贴标准

 

根据培训工种和学时不同,给予360-60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广安市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登记表等。

 

(二)企业:培训开班计划表、培训人员花名册、教学计划等。

 

四、申报方式

 

(一)线下办理:1.个人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就业服务机构登记,选择培训机构并报名;2.企业于培训前5个工作日,向属地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开班申请和培训计划。

 

(二)线上办理: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实名认证后选择对应业务申报。

 

全市咨询电话

 

市本级:0826-2328168

广安区:0826-2344198

前锋区:0826-2889283

华蓥市:0826-4821554

武胜县:0826-6251702

岳池县:0826-5270756

邻水县:0826-3222175

经开区:0826-2337939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公共就业创业网上办事大厅
  2. 四川e就业(APP小程序)

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