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的时候在酒店摔伤,算不算工伤?


认定工伤的典型原则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比较模糊情况。

 

小编曾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多年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曾办理工伤认定及赔付100多人次,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赔付等流程都比较熟悉。今天给大家分享几个典型的工伤案例:

 

案例1:职工A乘坐高铁出差,在高铁上被开水烫伤,被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案例2:职工B到外地出差,某天办完工作事情之后,在回住宿酒店的路上,走路摔伤,被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案例3:职工C出差,在酒店洗澡时,由于地面湿滑,不慎摔伤,被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案例4:职工D出差,在酒店突发心脏病,被立即送往医院,当晚抢救无效死亡,后来被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视同因工死亡”。

 

总结:在出差的过程中,因为工作事务,或者正常的个人生活事务,而受到伤害,或者突发疾病死亡,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或因工死亡。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在出差过程中,如果有以上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参考:

工伤保险(工伤维权)常见问题汇总


发布:2019-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