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如何起草劳动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