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有员工请了病假,请问病假期间工资应该怎么支付?


答: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发布: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