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了怎么办?工伤职工如何维权?


很多职工发生工伤后,都“想当然”认为自己就是工伤,要求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可能“暂时默认你是工伤”,但是,1年之后,如果用人单位说“你不是工伤”,甚至说你不是他的正式职工。这时候,职工维权就非常艰难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官方认定”的工伤,才有保障。职工受到的“伤害”算不算工伤?这不是职工说了算,也不是单位说了算!发生工伤之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由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才能算“真正的工伤”。

 

所以,工伤维权第1步: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之后,社保行政部门不会主动上门来给你认定工伤!需要用人单位,或者职工自己,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1年的时效,社保行政部门就不受理了。这时候再去维权,就非常艰难了。

 

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维权第2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之后,如果受伤比较严重,例如有骨折、骨裂、缺损、影响正常生理机能等情况,下一步应当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这个流程一般需要2-3个月时间。

 

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第十级为最轻(身体任意部位骨折或骨裂,至少可认定为第十级),第十级伤残待遇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等级越重,伤残待遇越高。如果受伤程度较轻,不构成伤残(零级工伤),则只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假期待遇,没有伤残待遇。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参考: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工伤维权第3步:算账

 

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后,职工维权就比较简单了,只是逐条“算账”的问题了。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工伤保险(工伤维权)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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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