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 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从2024年6月1日起,申请人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