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开始啦!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为推进全市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用工就业环境,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拟对2023年度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书面审查。

 

书面审查工作是什么?用人单位怎么做?一起来看看Q&A吧!

 

Q:书面审查工作开展依据是什么?

 

A:此项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保监〔2024〕10号)要求开展。

 

Q:2023年度书面审查开展时间是什么?

 

A: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Q:书面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A: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Q:书面审查主要审查用人单位哪些内容?

 

A:主要审查用人单位以下内容:

 

1. 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 与劳动者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3.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 遵守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

 

7. 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 单位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情况;

 

9.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Q:书面审查在哪申报?

 

A: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一)用人单位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模块,按照202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填报说明(见附件)自行申报年度劳动用工信息,完成年度书面审查。访问路径:点击“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二)用人单位可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suzhou.gov.cn)点击“办事大厅”—“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点击“继续访问”,页面跳转至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参加书面审查。

 

参加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应首先完成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账号注册。如有单位忘记密码无法登录系统的,可携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公章至前进西路1801号或各区镇社保服务大厅CA窗口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友情提醒

 

(一)书面审查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方式,其结果反映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情况。用人单位应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应及时、真实申报劳动用工数据等,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或虚报、瞒报数据,严重失实的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三)书面审查结果将与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挂钩,对2024年8月31日前未办理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将不再为其出具当年度各项荣誉、资质评审等涉及劳动保障事项的认可意见。

 

用人单位在申报操作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人社局57507177

昆山开发区57908757

昆山高新区55196102

花桥经济开发区57608587

张浦镇57451268

周市镇57938739

陆家镇57285713

巴城镇57659377

千灯镇57469559

淀山湖镇57486793

周庄镇57205317

锦溪镇57225915

 

扫码查看202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填报说明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