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开展莆田市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莆人社规〔2022〕8号)精神,在我市技能人才集群优势较大的鞋服、红木家具、珠宝加工、医疗健康、食品加工等产业建设莆田市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是申报要求;二是申报程序;三是支持措施;四是项目管理;五是其他工作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培育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县(区、管委会)人社局提交《莆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并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所在地县(区、管委会)人社局、财政局初审同意后,报送市人社局。

 

(二)评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拟定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

 

(三)复核。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拟定的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实地复核。

 

(四)公布。经市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同意后,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给予授牌并公布。

 

四、文件有效期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