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 政策解读《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实施方案》


1.新市民定义: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开户补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规定,存在“一人多户”情况的,不能获得开户补贴。

 

3.缴存补贴:职工转为新市民缴存,仅计算新市民缴存额。2025年4月30日新市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不能获得缴存补贴。

 

4.享受待遇:新市民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归个人所有,新市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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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