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解读《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4年4月24日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4〕42号),施行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优化如下。

 

一、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范围,由“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1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整为“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范围。缴存人家庭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将“既提又贷”政策适用范围由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至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缴存人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扩大人才支持政策适用范围。将持有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在贷款额度、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方面予以支持。

 

一是提高贷款额度。持有有效上述三种人才卡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相应提高,具体如下:

 

持有有效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的缴存人,认定为A类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单缴存人家庭125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50万元;认定为B类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单缴存人家庭10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20万元;认定为C、D类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单缴存人家庭75万元、双缴存人家庭90万元。

 

持有有效省级优才卡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单缴存人家庭10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20万元。

 

持有有效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单缴存人家庭75万元、双缴存人家庭90万元。

 

持有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贷款额度均可在其根据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50%。

 

二是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持有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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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