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为多少?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0%,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申报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 〔2023〕119号)规定,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96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300%)。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的缴纳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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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河南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来源:河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