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2024年度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须注意三点!


2024年度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已经开始,单位须在5月30日前为职工申报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缴费工资。相关注意事项请看这里:

 

一、据实申报

 

参保单位应据实为职工申报缴费工资。职工缴费工资按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职工本人2023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的平均工资申报,2024年当年新进人员按起薪当月工资申报,不得瞒报漏报。

 

二、须经职工签字认可

 

社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单位与职工双方的权益,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申报,严禁他人代签,如因弄虚作假产生的社保纠纷由参保单位自行负责。

 

三、在申报完毕后新进的员工仍需单独为其申报

 

单位在缴费工资申报整体办理完毕后,若有新进人员,在为该人员办理职工新增手续后,还需要为其单独办理单位缴费工资申报业务,为其申报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缴费工资。若漏报会对单位及该人员2024年7月以后的申报缴费数据产生影响。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北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相关文章:

  1. 宜昌市 关于做好2024年度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16]

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