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 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生育津贴如何计算?生育报销超全攻略


1.嘉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生育当月已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含单位职工参保和个人灵活就业参保),且在嘉兴市域内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在劳动年龄段内的女职工本人生育,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待遇缴费未在参保地连续满6个月但生育当月已缴费且享受待遇的,实际待其缴费满后,进行回溯支付);

 

举例

 

某28岁女士今年1月从宁波单位辞职后回户籍地嘉兴参保个人灵活就业,灵活就业待遇缴费自今年1月开始,今年3月该女士完成生产,则其目前在嘉兴市缴费未满6个月,生育津贴领取需待其在嘉兴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即今年1-6月缴费均足额到账之后方可申领。

 

(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在未就业配偶生育当月用人单位已为职工参保并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享受生育医疗费。

 

2.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一)报销女职工本人的生育医疗费:改变过去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支付的方式,按照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和待遇水平,予以直接“刷卡”报销。同时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多项诊疗项目纳入报销范围。

 

(二)报销男方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仍采用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支付的方式,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定额标准:早期妊娠门诊流产为400元;早期妊娠住院流产为1500元;中期妊娠住院引产2500元;正常分娩为3000元;手术助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宫外孕手术5000元。

 

3.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可享受产假天数计发, 可享受产假天数按《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其生育时全市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平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举例

 

某30岁已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顺产一孩单胎,根据文件,浙江顺产一孩单胎可享受产假天数为158天,因目前嘉兴市灵活就业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按5520元/月计算,则其实际拿到的生育津贴为5520÷30*158=29072元。

 

4.报销生育需要哪些材料?

 

(一)女方生育医疗费未报销费用可通过线下经办窗口申报或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我要报销”-“门诊费用报销”和“住院费用报销”模块申请。材料如下: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窗口申报时需要)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附带明细电子票据可除外)

 

4.门诊病历(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申请生育医疗费,可通过线下经办窗口申报或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医疗费支付”模块申请。材料如下: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窗口申报时需要)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附带明细电子票据可除外)

 

4.门诊病历(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三)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申领,可通过线下经办窗口申报或通过“浙里办”进行生育登记后即可免申即享。(详见《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生育待遇“无感”申领》)

 

窗口申报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门诊病历(门诊) /出院记录(住院)

 

5.异地甚至是国外生产是否会影响生育报销?

 

(一)生育津贴申领不受影响。

 

(二)生育医疗费:若在嘉兴市域外国内其他城市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对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如未异地备案报销会先行扣除转外费用,详见《办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有什么区别》)。若在非医保定点机构生育或是在国外生育的,不享受生育医疗费。

 

6.居民医保生育是否可以报销?

 

居民医保不享受生育津贴,但生育相关医疗费如含产前检查、生育住院等可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注:若生育人员生育医疗费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报销,不可重复享受男方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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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