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政策


(一)适用对象

 

企业技能岗位员工。

 

(二)申领条件

 

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三)享受标准和时限

 

企业技能岗位员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该政策长期有效。

 

(四)办理流程

 

拟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向所在区(县)人社局提交申报资料,审核备案后预支补贴金额的50%。培训任务完成后,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或技能等级评价、结业考核,对考核合格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拨付剩余培训补贴资金。

 

(五)所需材料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表;

 

2.参训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3.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4.企校合作协议;

 

5.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内部核查);

 

6.学徒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六)申请时限

 

工作日申请。

 

(七)办理方式和咨询电话

 

办理方式:参训人员向所在地区(县)人社部门现场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


来源: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