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一)适用对象

 

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各类就业重点群体。

 

(二)申领条件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享受标准和时限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按照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创业培训按照125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按照4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该政策长期有效。

 

(四)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向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提交资料,由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资料提交至同级财政局复核,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五)所需材料

 

参训人员身份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农村劳动力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六)申请时限

 

工作日申请。

 

(七)办理方式和咨询电话

 

办理方式:参训人员向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现场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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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