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事须知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
(二)联办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职工参保登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离休、退休)、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三)办理层级
省、市、县(区)三级。
(四)办理方式
线上: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线下:省、市、县(区)人社窗口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十五年;已完成退休资格核定。
2.职工参保登记(医保)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符合医保退休条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离休、退休)
单位职工离休、退休的,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封存登记。
4.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职工所在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个人帐户退休封存。
(七)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职工档案(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时提供);
3.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联办表(盖章提交);
4.企业女职工选定退休年龄申请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时女职工填写);
5.一类公积金收款银行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时提供);
6.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书(委托单位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时填写)。
二、办理流程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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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