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事须知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

 

(二)联办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职工参保登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离休、退休)、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三)办理层级

 

省、市、县(区)三级。

 

(四)办理方式

 

线上: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线下:省、市、县(区)人社窗口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十五年;已完成退休资格核定。

 

2.职工参保登记(医保)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符合医保退休条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离休、退休)

 

单位职工离休、退休的,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封存登记。

 

4.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职工所在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个人帐户退休封存。

 

(七)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职工档案(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时提供);

 

3.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联办表(盖章提交);

 

4.企业女职工选定退休年龄申请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时女职工填写);

 

5.一类公积金收款银行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时提供);

 

6.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书(委托单位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时填写)。

 

二、办理流程图

 


附件:

  1. 附件一、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联办表.wps
  2. 附件二、企业女职工选定退休年龄申请单.wps
  3.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wps


相关业务链接:

  1. 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

来源: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