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人才年金”政策十问十答(全市人才年金备案办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2023年9月28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字〔2023〕90号),并印发《山东省人才年金试行办法》。2023年11月,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潍坊市入选全省首批人才年金试点城市。2024年1月,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潍坊市人才年金试点工作方案》(潍人社发〔2024〕3号),有序稳妥推进全市人才年金试点工作。

 

为加大人才年金政策指导和宣传力度,促进更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优先建立人才年金,针对企业和人才广泛关注的问题,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人才年金”政策十问十答》。

 

Q1:什么是人才年金?

 

人才年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办法》和《山东省人才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符合参加人才年金条件的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年金的一种形式。

 

Q2:建立人才年金对企业和人才有什么好处?

 

(1)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企业年金所具备的延期支付功能、灵活的分配办法、权益归属规则等约束功能,能够较好满足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职工队伍的需求,有利于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有利于提高员工退休后收入水平。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发挥“保基本”作用,第二、三支柱的补充养老保险作用将逐步增强。企业和职工建立人才年金制度,退休后在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另外领取人才年金待遇,可以提高生活水平。

 

(3)有利于企业和人才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来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建立企业(人才)年金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对人才(职工)来说,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Q3:哪些企业和人员能够参加人才年金?

 

(一)参加人才年金的企业条件

 

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暂不具备全员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可在企业年金制度平台下,优先为符合单位发展需求的人才建立人才年金。

 

(二)参加人才年金的人员条件

 

参加人才年金的企业职工应与本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已参加本市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具有可对应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3.具有技师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4.在省级二类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人员;

 

5.市级(含市,下同)以上政府批准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6.获得市级以上各类人才、科技类奖项(称号、工程)的个人。

 

Q4:人才年金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人才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参加人员共同承担。

 

企业缴费金额每年不超过本企业参加人才年金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参加人才年金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举例:企业中有10名职工参加人才年金,人均月工资1万元;企业缴费比例按最高8%、个人缴费比例按4%,那么企业每月缴费10人×10000元×8%=8000元,职工个人每月缴费10000元×4%=400元。

 

Q5:如何领取人才年金?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可以领取人才年金;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人才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人才年金有多种领取方式:

 

(1)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人才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

 

(2)允许分次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人才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人才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

 

(3)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

 

(4)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补充养老保险方式。

 

Q6:可以领取多少人才年金?

 

领取人才年金待遇的多少,主要与以下几个方面有关:一是缴费时间越长,二是缴费基数和比例越高,三是企业缴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越多,四是投资收益越高,那么领取的人才年金待遇就会更高。

 

例如:某职工(人才)所在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2009年至2023年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其中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10.4万、个人缴费2.2万、投资运营总收益划入个人账户3.6万,共计16.2万元,按照每月领取的方式,自2024年1月开始领取待遇,税后每月领取3700元,大约领43个月。

 

Q7:如何建立人才年金?

 

建立人才年金的工作流程与建立企业年金的工作流程相同,大致分为三步:

 

第一步:制定人才年金方案。建立人才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人才年金方案。人才年金方案可参照《(园区或单位名称)企业(人才)年金方案》范本制定。人才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二步:人才年金方案备案。企业或用人单位将人才年金方案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按下述流程办理:

 

(一)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人才年金方案》、参加人员名单、民主程序决议等材料。

 

(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备案。

 

第三步:建立企业(人才)年金计划。用人单位持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结果,按规定办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签订、备案等相关手续后,实施人才年金。

 

Q8:企业能否中止、补缴人才年金缴费?

 

企业在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情况下,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人才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的年限和金额。

 

Q9:职工离职后,原来缴纳的人才年金如何处理?

 

人才年金是企业年金的一种类型,职工离职后,人才年金按照《企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处理。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Q10:企业如何选择人才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包括:

 

(1)法人受托机构(也称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2)账户管理机构(也称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3)托管机构(也称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4)投资管理机构(也称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查询,并从中选择适合企业需求的基金管理机构。

 

2024年2月21日编辑

 

全市人才年金备案办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