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指南
2024年1月30日,《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印发,不仅缩短了提取资金的存储时间,还可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异地贷款和异地转移接续。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还享有以下福利:
购房低息贷
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目前首套房为:5年以下(含5年)2.6%,5年以上3.1%
既可计息,又有补贴
①缴存资金按国家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目前为1.5%)
②享受0.5%~1%范围内的缴存补贴(目前为0.75%,最高1万)
个税扣除
缴存的资金可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向税务局申报扣除
提取便捷
缴存资金存储满6个月,可自由提取,无任何附加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已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及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只开放了华为、小米、oppo、苹果四个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成都住房公积金App”进行办理。
操作指引
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