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在什么情况下抵押物需要评估?


根据我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以下三种情况的抵押物需要评估:

 

(1)抵押房产购房时间超过1年的,需要评估抵押物;

 

(2)职工购买二手房、公有住房,取得房产证后需要评估抵押物;

 

(3)评估报告出具时间超过有效期的,须重新评估抵押物。


来源: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