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2024年)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缓解无房缴存人的租房压力,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租房缴存人的保障作用,制定本《通知》。

 

二、政策解读

 

(一)本《通知》实施后,月租住商品住房可提取额度为多少?

 

答:1.未婚无房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月租房提取额度调整为每月1000元,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为12000元。

 

2.已婚无房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调整为每月1300元,家庭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为15600元。

 

3.多子女家庭(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1500元,家庭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18000元。

 

4.未婚无房缴存人张三2024年1月个人账户余额为5126.88元,2024年1月其申请租房提取时可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可提取额度为5000元。

 

5.夫妻分属不同缴存地(市本级、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的,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是多少?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是多少?

 

答: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是1300元,家庭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是15600元。

 

(二)本《通知》实施后,办理租房提取的流程和材料是否有变化?

 

答:申请享受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政策的,缴存人持身份证、各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或户口簿(需载明有多子女关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备案,其他办理流程无变化。

 

(三)多子女家庭无房缴存人在2024年6月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进行多子女家庭租房备案手续的,如何计算租房可提取额度?

 

答:分两个时间段核算租房可提取额度,2024年1—5月未备案的,按已婚无房缴存人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1300元计算,2023年6—12月已备案的,按多子女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1500元计算。

 

(四)多子女家庭无房缴存人在12月份租房提取后于当月申请多子女备案的,能否在当月再次申请补提多子女家庭租金差额部分?

 

答:不能,根据《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支持力度的通知》(梧金管字〔2023〕23号)规定,每月只能租房提取一次。

 

(五)无房缴存人家庭子女在缴存地有房产的,能否享受多子女无房家庭租房提取政策?

 

答:不能。

 

(六)无房缴存人张三、李四为夫妻关系,生育两孩,2024年3月备案多子女家庭,2024年8月离婚,离婚协议明确两孩子都归属张三,请问李四是否仍能享受多子女租房政策?

 

答:从离婚次月起,李四不能享受多子女租房提取政策,张三可以继续享受多子女租房提取政策。缴存人家庭发生婚姻状况变动的,缴存人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婚姻变动、子女归属相关材料(含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子女户籍变更等)到中心进行重新备案,婚姻状况变动后仍符合多子女家庭的一方继续享受多子女租房政策,不符合的一方不应享受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政策。

 

(七)无房缴存人2024年租房提取金额合计没有达到当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的,次年可以补提上年租房提取额度的差额部分吗?

 

答:不能,以前年度未提取或年度提取不足额的,提取额度不再累计。

 

(八)本《通知》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本《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来源: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