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社保医保:辞职了医保怎么交?辞职后医保衔接的问题…


如果从原单位辞职了,医疗保险怎么交才好呢?

 

为了避免“屋漏偏逢连夜雨”这种情况,小编和大家聊一聊辞职后医保衔接的问题。

 

辞职后,如果您是连续 2 年(含)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又或者是省内、省外医保关系发生变动并正常享受待遇的人员,那您就可以按如下规定享受待遇:

 

第一,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参保缴费后即可足额享受待遇;只要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中断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是可以追溯报销的;(重点说明一下,没有缴费的月份如果发生住院是不能报销的)

 

第二,如果中断缴费 4 个月至 6 个月(含4个月和6个月)的,需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才可足额享受待遇;连续参保缴费未达到6个月(含6个月)的,期间只能按照现行标准的 50%享受待遇。

 

如果您不是上述的人员的话,只能是参保并连续缴费满 6 个月后,才能足额享受待遇;连续缴费未达到 6 个月(含6个月)的,期间按照30%享受待遇。


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