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应包括哪些内容?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新入职员工,由于还没有上个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参考,社保费缴费基数就按照当月实际的工资收入进行核定。

 

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

 

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分别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和300%确定。因2023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22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84912元核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即:缴费基数下限为4246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228元/月,待2023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3年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举个例子:

 

(1)小张每月工资为4000元,低于缴费基数下限4246元,单位申报小张工资时应申报4000元,税务部门征收系统会自动调整为缴费基数下限4246元进行征收。

 

(2)小何每月工资为6200元,处于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基数上限之间,单位申报小何工资时应申报6200元,税务部门征收系统按照申报的员工实际工资进行征收。

 

(3)小刘每月工资为26000元,高于缴费基数上限21228元,单位申报小刘工资时,应申报26000元,税务部门征收系统会自动调整为缴费基数上限21228元进行征收。

 

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应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发布:202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