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答: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国家及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或暂停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答:如需参加职工医疗保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就近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6日至月底。也可通过“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如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在每年的集中参保期内(10-12月份)通过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需办理暂停参保业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就近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6日至月底。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每个月要交多少钱?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缴费金额根据缴费基数来确定。自2024年1月起,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统账结合缴费模式,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统一不建立个人账户(费率5.44%,医保卡没有钱),当前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18.63元。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答:可于参保次月前往徽商银行签订代扣协议,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或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下一步”完成在线缴费。缴费完成后,可通过“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查询到缴费记录。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多久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淮北市参加职工医保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保费的,享受淮北市规定的职工医保保障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的,次月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且补足中断期间基本医保费的,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重新缴费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是否与单位职工享受同样报销待遇?

 

答:不一样,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报销,暂不享受职工生育津贴待遇。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