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慢特病政策:办理流程?支付比例标准?是否免复审?


今天,小保来说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慢特病政策吧!

 

门诊慢特病是什么?

 

门诊慢特病是医保部门为减轻患有部分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门诊报销政策。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后,在相应疾病的诊治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按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那门诊慢特病的医保办理流程是什么?

 

1、患者(或家属)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病历复印件及相关辅助检查检验报告、病历复印件、病种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到具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提出申请。

 

2、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填写《待遇认定申请表》,并组织责任医师进行待遇认定。

 

3、认定通过经医保科审核盖章后可发放《诊疗手册》,并录入医保信息系统登记备案。需要注意的是:门诊慢特病普通病种受理到办结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等诊断明确、易于鉴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应随时受理,及时办结;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指定医疗机构应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门诊慢特病支付标准

 

我市执行45个全省统一的病种,明确了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和准入(退出)标准。符合45种门诊慢特病两种及以上的,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种慢特病待遇。

 


来源: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