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方案


按照宜昌市直机关“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度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要求,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群众反馈意见进行了积极认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意见一:利用新媒体加大民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让群众对关注、关心的民生事项早知早悉。

 

整改措施:利用“宜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官方网站,“宜昌公积金中心”“宜昌发布”“三峡日报”等微信公众号以及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公积金惠民政策,解答群众热点关切问题,让群众对宜昌公积金动向早知早悉。

 

意见二:多出台普惠性政策,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引导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二是大力支持购房提取、还贷提取,实施首套自住住房购房代际互助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城市更新提取,鼓励缴存人通过购房解决住房问题。三是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适时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认贷”标准。四是进一步放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村居民贷款条件。

 

意见三:对企业的行政执法,特别是针对生存较困难的企业,不要搞“一刀切”。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包容审慎、避免处罚的柔性工作态度,采取电话沟通、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向被执法企业宣传法规知识,引导企业在进入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前完成整改。二是指导企业在单边5%-12%之间自由选择缴存比例。三是针对特困企业(即因生产经营困难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可在一定阶段内,经职代会等程序同意,按照不低于宜昌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缴存基数。四是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可申请暂缓执法。


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