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 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先办好一件事,那就是到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为职工筑牢工伤保险安全防线。这份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完整攻略,请收下!

 

一、参保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中标或承接工程,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工适用工程建设项目参保,以工程建设项目(标段)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二、费率确定

 

由省级经办机构根据各地区上一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比确定。2024年1月1日起,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按2.5‰执行。

 

三、应缴金额确定

 

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应缴金额=项目工程总造价×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

 

四、受理条件

 

1、中标或承接工程,至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合同备案后,可至工程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参保主体必须为总包施工单位,不得以分包施工单位名义参保。非总包项目由施工单位办理。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承诺书;

 

2、总包合同原件、复印件(合同协议部分即可);

 

3、总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说明,如施工合同中已载明则无需提供;

 

5、外省单位首次在江苏省内参保的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法人联系方式、单位开户行及银行账号或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人员增减变更登记

 

建设单位应建立职工花名册,对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将用工情况和人员增减变更情况及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报送社保经办机构。

 

柜面办理:携《工程建设项目人员登记表》,纸质表(2份,盖章)和电子档,到柜面办理人员登记。

 

线上办理: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依次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维护】—【工程建设项目人员登记维护】模块办理。

 

注意:已参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生事故伤害已认定为工伤但花名册无工伤人员信息的,建设单位应提供用工合同、工伤发生当月及前一个月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等资料,到经办机构及时办理补录登记。

 

七、经办地址

 

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实行市区通办(不含赣榆区),参保单位可就近在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