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用人单位如何为新员工办理社保增减员?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单位新招录的职工如何办理社保增员?
答:无需职工本人办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单位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增员或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增员手续。
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单位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有参保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以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如果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按60%执行,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单位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缴费比例8%,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保减员?
答: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辞职、调出、到达退休年龄等需要停缴社会保险的,单位可以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减员申报,提交处理成功即完成减员。
企业每月办理减员、增员次数有限制吗?
答:没有次数限制,参保单位应按照实际用工情况进行增减员申报,但应注意,减员月份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
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