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费率(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咨询电话:0356——2218160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领取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报,取证当月失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证书信息应在技能人才评价网(http://zscx.osta.org.cn/)可查询到)。

 

补贴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申领流程:可通过“三晋通”APP或“民生山西”APP申请,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356——2218163

 

温馨提示:2024年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请大家及时关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晋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政策动态。



相关业务链接:

  1. 民生山西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2. 三晋通APP·山西政务服务(小程序)

来源: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6